問題來源:
甲公司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常年審計客戶,主要從事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生產和銷售。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確定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為300萬元,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為150萬元,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為15萬元。
資料一: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所了解的甲公司情況及其環境,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2020年初,甲公司向50名高管人員每人授予1萬份股票期權,行權條件為自2020年起連續服務3年。授予日股票期權每份公允價值為15元。2020年沒有高管人員離職,預計未來兩年將有5名高管離職。
(2)2020年初,甲公司為擴大汽車零部件的銷量,將汽車零部件的質保期由一年延長至三年。
(3)2020年8月,甲公司將其自用的辦公樓出租給乙公司,租賃開始日,該辦公樓的賬面余額為4000萬元,公允價值為4700萬元。2020年末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4800萬元。
(4)2020年12月,甲公司推行獎勵積分計劃,客戶每消費10元可獲得1個積分,每個積分從次月開始在購買汽車零部件及清洗等時可以抵減1元。截至2020年末客戶共消費100000萬元,甲公司估計該積分的兌換率為95%。
(5)2020年,由于競爭對手引入最新制造機床,大幅提高了產品質量,甲公司a產品的訂單量銳減。
資料二: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甲公司的財務數據,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資料三: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審計計劃,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甲公司的其他應付款存在低估風險。A注冊會計師擬采用貨幣單元抽樣方法對其他應付款實施細節測試。
(2)為應對管理層凌駕于控制之上的風險,A注冊會計師測試了日常會計核算過程中作出的會計分錄以及編制財務報表過程中作出的其他調整、復核會計估計是否存在偏向、評價超出被審計單位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交易以及顯得異常的重大交易的商業理由,并與管理層事先溝通了這些程序的具體內容。
(3)考慮到內部審計與注冊會計師審計用以實現各自目標的某些方式通常是相似的,A注冊會計師擬在確定細節測試的樣本規模時利用內部審計工作。
(4)A注冊會計師擬參與X注冊會計師對甲公司重要子公司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包括:①與X注冊會計師討論對甲公司而言重要的組成部分業務活動;②與X注冊會計師討論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組成部分財務信息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資料四: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情況,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甲公司在對銷售費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確定的可接受的差異額為180萬元,賬面金額比預期值少200萬元,A注冊會計師擬針對這200萬元的差異額的全額進行調查,結果滿意。
(2)A注冊會計師在實施控制測試時識別出一項偏差,因該偏差系員工舞弊所致,據此得出控制運行無效的結論,未再擴大樣本量進行測試。
(3)2020年末,甲公司有1000萬元的產成品由第三方代為保管,由于實施存貨監盤及函證均不可行,A注冊會計師檢查了甲公司提供的產成品生產記錄、出入庫單據以及相關運輸單據,據此認可了該項存貨的數量。
資料五: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重大事項的處理情況,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甲公司存在多項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A注冊會計師評估了管理層針對此類事項的應對計劃,對其中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項與治理層進行了溝通。
(2)甲公司2020年末的一項重大未決訴訟在審計報告日前終審結案,管理層根據判決結果調整了2020年度財務報表。A注冊會計師詢問了管理層,結果滿意,未再實施其他審計程序。
(3)甲公司2020年度同時多計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各400萬元,因兩項錯報抵銷后不影響凈利潤,A注冊會計師同意管理層不予調整。
要求:針對資料(一)第(1)至(5)項,結合資料(二),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資料(一)所列事項是否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如果認為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簡要說明理由。如果認為該風險為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說明該風險主要與哪些財務報表項目的哪些認定相關(不考慮稅務影響)。
針對資料(三)第(1)至(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針對資料(四)第(1)至(3)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針對資料(五)第(1)至(3)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張老師
2021-08-17 10:50:21 2880人瀏覽
一般情況下,如果在樣本中發現了控制偏差、注冊會計師有兩種處理辦法:一是擴大樣本規模,以進一步收集證據。二是認為控制沒有有效運行,樣本結果不支持計劃的控制運行有效性和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水平,因而提高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水平,增加對相關賬戶的實質性程序。
例如,初始樣本量為45個,如果發現了1個偏差,可以擴大樣本量,再測試45個樣本,如果在追加測試的樣本中沒有再發現偏差,可以得出結論。樣本結果支持計劃評估的控制有效性,從而支持計劃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水平。不過追加測試的樣本量確定為至少與初始樣本量相同,這種做法只是簡單的“經驗法則”。使用統計抽樣方法時,注冊會計師可以對需要追加的樣本量進行更為精確的計算。如果在預期不存在偏差的初始樣本中發現兩個或更多偏差,追加測試的樣本量通常會大大超過初始樣本量。此時,注冊會計師也可能認為采取第二種處理方法更為有效,即不采取大量追加測試樣本量,而是選擇不再信賴內部控制。但是,如果確定控制偏差是系統偏差或舞弊導致,擴大樣本規模通常無效,注冊會計師需要直接采用第二種處理辦法。
所以說如果發現存在舞弊的情況下,一般就是直接認為控制是無效的,也不再擴大樣本量進行測試了。因此這個事項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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