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一P237 資料一(2)關于存貨的認定
此處從庫存商品計入發出商品 那不是就存貨內部發生么 存貨沒變啊 為什么是少計呢
問題來源:
甲公司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常年審計客戶,主要從事醫療器械設備的生產和銷售。A類產品為大中型醫療器械設備,主要銷往醫院;B類產品為小型醫療器械設備,主要通過經銷商銷往藥店。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
資料一: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所了解的甲公司情況及其環境,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2019年年初,甲公司在5個城市增設了銷售服務處,每個城市增設1個,使銷售服務處的數量增加到11個,銷售服務人員數量比上年末增加50%。
(2)對于A類產品,甲公司負責將設備運送到醫院并安裝調試。醫院驗收合格后簽署設備驗收單,甲公司根據設備驗收單確認銷售收入。甲公司自2019年起向醫院提供1個月的免費試用期,醫院在試用期結束后簽署設備驗收單。
(3)甲公司從2018年起推出針對經銷商的返利計劃,根據經銷商已付款的采購額的3%到6%的比例,在年度終了后12個月內向經銷商支付返利。甲公司未與經銷商就返利計劃簽訂書面協議,而由銷售人員口頭傳達。
(4)2019年12月,一名已離職員工向甲公司董事會舉報,稱銷售總監有虛報銷售費用的行為。甲公司已對此事展開調查,目前尚無結論。
資料二: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所獲取的甲公司的財務數據,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資料三: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擬實施的實質性程序,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取得5個新設銷售服務處的辦公室租賃合同,連同以前年度獲取的6個銷售服務處的租賃合同,估算本年度辦公室租金費用,并與列報金額進行比較。
(2)計算2019年度每月毛利率,如果存在較大波動,向管理層詢問波動原因。
(3)檢查2018年度計提的銷售返利的實際支付情況,并向管理層詢問予以佐證,評估2019年度計提的銷售返利金額的合理性。
(4)從A類產品銷售收入明細賬中選取若干筆記錄,檢查銷售合同、發票和設備驗收單,確定記錄的銷售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和發票一致,收入確認的時點是否與合同約定的交易條款和設備驗收單的日期相符。
要求:
(1)針對資料一第(1)至(4)項,結合資料二,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資料一所列事項是否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如果認為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簡要說明理由,并說明該風險主要與哪些財務報表項目(僅限于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銷售費用、應收賬款、存貨和其他應付款)的哪些認定相關(不考慮稅務影響)。
針對要求(1):
事項序號 |
是否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錯報風險(是/否) |
理由 |
財務報表項目名稱及認定 |
(1) |
是 |
甲公司2019年年初增設5個銷售服務處,預計2019年度辦公室租金應當有明顯增長。但甲公司2019年度辦公室租金僅比2018年度增長11%,明顯偏低,可能存在少計銷售費用的重大錯報風險 |
銷售費用(完整性) 其他應付款(完整性) |
(2) |
是 |
甲公司向醫院提供一個月的免費試用期,A類產品銷售收入的實現會出現一個月的滯后,發出商品余額應當有明顯上升,但甲公司2019年年末存貨中的發出商品余額與2018年年末基本持平,可能存在提前確認收入的重大錯報風險 |
營業收入(發生) 應收賬款(存在) 存貨(完整性) 營業成本(發生) |
(3) |
是 |
如果營業收入是真實的,那么銷售返利的金額應小于378(6300×6%)萬元,但資料二顯示其他應付款為420萬元大于378萬元,存在高估其他應付款的風險;如果銷售返利的金額是正確的,則營業收入應大于7000萬元,可能存在低估營業收入的風險 |
其他應付款(存在) 營業收入(完整性) |
(4) |
是 |
作為管理層成員之一的銷售總監被舉報有舞弊行為,屬于重大錯報風險 |
銷售費用(發生) |
(2)針對資料三第(1)至(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實質性程序與根據資料一(結合資料二)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是否直接相關。如果直接相關,指出對應的是識別的哪一項重大錯報風險,并簡要說明理由。(★★★)
針對要求(2):
實質性程序序號 |
是否與根據資料一(結合資料二)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直接相關(是/否) |
與根據資料一(結合資料二)識別的哪一項重大錯報風險直接相關(資料一序號) |
理由 |
(1) |
是 |
(1) |
通過估算本年度預計發生的辦公室租金費用,并與入賬的辦公室租金費用進行比較,可以識別可能存在的少計辦公室租金的問題 |
(2) |
否 |
— |
— |
(3) |
是 |
(3) |
通過檢查2018年度計提的銷售返利的實際支付情況,并向管理層詢問予以佐證,評估本年度計提的銷售返利的合理性,可以識別可能存在的多計銷售返利的問題 |
(4) |
是 |
(2) |
通過從A類產品銷售收入明細賬中選取若干筆記錄,檢查銷售合同、發票和設備驗收單,確定記錄的銷售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和發票一致,收入確認的時點是否與合同約定的交易條款和設備驗收單的日期相符,可以識別可能存在的提前確認收入的問題 |

于老師
2020-07-15 14:56:41 2039人瀏覽
不是的,這里是看發出商品的,正確的做法是要應該計入發出商品的,但是根據資料二,甲公司2019年年末存貨中的發出商品余額與2018年年末基本持平,所以說明是可能沒有計入到發出商品的,而是在免費試用期直接就確認收入了,所以可能是存在確認收入的風險了,那確認收入了就要結轉成本,結轉成本庫存商品就同時減少了,所以就影響了存貨的完整性認定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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