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與審計工作底稿相關的部分事項如下:
(1)A注冊會計師在具體審計計劃中記錄擬對固定資產采購與付款循環采用綜合性方案,因在測試控制時發現相關控制運行無效,將其改為實質性方案,重新編制具體審計計劃工作底稿,并替代原具體審計計劃工作底稿。
(2)A注冊會計師擬利用2018年度審計中獲取的有關存貨和成本循環的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將信賴這些控制的理由和結論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3)A注冊會計師在對銷售發票進行細節測試時,將相關銷售發票所載明的發票日期以及商品的名稱、規格和數量作為識別特征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4)審計報告日后,A注冊會計師對在審計報告日前收到的應付賬款詢證函回函中存在的差異進行調查,確認其金額和性質均不重大,并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5)在歸整審計檔案時,A注冊會計師刪除了固定資產減值測試審計工作底稿初稿。
(6)在完成審計檔案歸整工作后,A注冊會計師收到一份應收賬款詢證函回函,其結果顯示無差異。A注冊會計師將其歸入審計檔案,并刪除了在審計過程中實施的相關替代程序的審計工作底稿。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于老師
2020-10-14 09:22:02 4433人瀏覽
本題說的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日后,對審計報告日前收到的詢證函存在的差異進行調查,這是不對的,應當是在審計報告日前對在審計報告日前收到的回函中存在的差異進行調查。所以這里針對的并不是收到詢證函的時間,而是對差異進行調查的時間呢~
簡單的理解,注冊會計師應當獲取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之后,才能出具審計報告,而不能放著差異不管就自顧自的出了審計報告,在出具報告之后再對之前存在問題的事項進行調查,這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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