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應就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具體應對第五小問的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做些什么才能確定丙公司屬于未識別的關聯方呢?是檢查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嗎?還有其他的嗎?
問題來源:
(1)A注冊會計師通過詢問關聯方名稱、關聯方自上期以來發生的變化、是否與關聯方發生交易以及交易的類型、定價政策和目的,向管理層了解了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詢問情況。
(2)甲公司與關聯方乙公司簽訂協議,向其轉讓一幢辦公樓并售后回租。A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項交易影響重大,查閱了相關協議,評價了交易的商業合理性和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向管理層詢問核實了交易條款,檢查了收款記錄和過戶文件,結果滿意,據此認可了該交易的會計處理和披露。
(3)甲公司管理層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其向控股股東控制的集團財務公司的借款為公平交易。A注冊會計師將該借款的利率與同期銀行借款利率進行了比較,未發現差異,據此認可了管理層的披露。
(4)因會計人員疏忽,甲公司將與關聯方丙公司的交易誤披露為與關聯方丁公司的交易。A注冊會計師要求管理層作出調整,并檢查了其他關聯方交易的披露是否存在類似情況,結果滿意,因而未與治理層溝通該事項。
(5)A注冊會計師懷疑甲公司2019年末新增的大客戶戊公司是甲公司的關聯方。管理層解釋戊公司是甲公司為開拓某地市場而簽約的總經銷商,并非關聯方。A注冊會計師查閱了相關的經銷合同,向戊公司函證了銷售金額和應收賬款余額,檢查了出庫物流單據和簽收記錄,結果滿意,認可了管理層的解釋。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田老師
2021-08-12 15:40:50 2123人瀏覽
是的 ,為確定是否存在管理層和治理層未向注冊會計師披露的關聯方關系或關聯方交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3號——關聯方》要求注冊會計師檢查在實施審計程序時獲取的銀行和律師詢證函回函、股東會和治理層會議紀要,以及其認為必要的其他記錄和文件。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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