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轉讓時全額與差額計征增值稅的情況

馬老師
2024-10-06 16:58:31 1140人瀏覽
給您總結如下:
地區 | 購置時間 | 住房性質 | 稅務處理 |
北、上、廣、深 |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 不必區分住房性質 | 按5%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 | 非普通住房 | 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稅 | ||
其他 城市 |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 不必區分住房性質 | 按5%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 | 不必區分住房性質 | 免征增值稅 |
相關答疑
-
2024-03-22
-
2023-08-12
-
2023-08-09
-
2022-07-11
-
2020-09-21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