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稅和免退稅區別
1.免抵退稅:出口免稅,然后原來的進項稅額先抵扣應納稅額,如果沒有抵扣完就退稅。2.免退稅:出口免稅,原來的進項稅額直接退,沒有抵扣的環節。
對于企業來講,這兩種實質上并不會造成稅負的區別為什么要區分
問題來源:
企業 | 具體情況 | 基本政策規定 |
生產企業 | (1)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2)列名的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 (3)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生產企業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服務和無形資產 | 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
外貿企業 |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外貿企業直接將服務或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出口 | |
特殊行業企業 | (1)境內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 (2)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規定服務 (3)航天運輸服務 |
企業 | 具體情況 | 基本政策規定 |
外貿企業 或其他單位 | (1)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出口企業(以下簡稱“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 (2)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外貿企業外購服務或無形資產出口 | 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




張老師
2024-04-09 14:48:45 1976人瀏覽
免退稅政策適用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或者勞務,因為外貿企業一進一出對應分明,出口直接免稅,負擔過的進項直接退稅即可,不存在進項稅額劃分不清的情況,因此沒有抵的環節。
免抵退適用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出口等,因為生產企業購進原材料后要進行加工生產,并且有內銷業務也有外銷的業務,那么外銷的銷項是免稅的,退的是外銷對應的進項,但是由于購進了一批貨物有的用于內銷有的用于外銷,很難劃分外銷對應的進項,所以有抵的過程。
只免不退適用于曾經負擔過多少進項國家確定不清或者是根本以前就沒有向國家繳納過稅款,而國家是本著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則退稅的,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只能給予免稅而不能退稅。
不免不退適用于出口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也就是國內本身就缺這種東西,然后企業還出口,這樣就要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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