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抵扣是否需要考慮銷售比例?
4000萬是賣了三千箱的消費稅,691.49的80%是生產了7000箱的消費稅。怎么能直接就減了691.69的80%消費稅不應該再乘以一個3/7算比例的么?答案太不合邏輯了吧?那另外3000箱的消費稅再賣的時候就不減了?
問題來源:
(3)計算甲卷煙廠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額。

王老師
2022-04-19 16:24:20 1221人瀏覽
第三問的答案是正確的。
不用再乘銷售比例。因為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生產領用的數量抵扣已納的消費稅,不管生產出的最終應稅消費品是否全部銷售,都是在領用的當期全額抵扣的,當期抵扣不完的,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剩下4000箱的A牌卷煙銷售時,不得再減除委托加工環節已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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