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添加】某公司職員趙麗于2019年1月從平安保險公司取得不含稅銷售保險傭金收入為10000元,2月取得不含稅保險傭金銷售收入為30000元。請問平安保險公司應如何預扣預繳趙麗的個人所得稅?假設不考慮其他條件和其他稅費。
(1)2019年1月平安保險公司應預扣預繳稅額的計算:
本月收入額=10000-10000×20%=8000(元)
累計減除費用=5000×1=5000(元)
累計其他扣除=8000×25%=2000(元)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8000-5000-2000=1000(元)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1000×3%=30(元)
(2)2019年2月平安保險公司應預扣預繳稅額的計算:
本期收入額=30000-30000×20%=24000(元)
累計收入額=24000+8000=32000(元)
累計減除費用=5000×2=10000(元)
累計其他扣除=24000×25%+2000=8000(元)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32000-10000-8000=14000(元)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14000×3%-0-30=390(元)

汪老師
2020-06-17 14:33:46 4868人瀏覽
所謂的展業成本,指從事保險營銷等業務的人員,在工作中為招攬客戶及維護客戶而支出的成本,
本題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對應的規定及計算都比較特殊,要特殊掌握。其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其他扣除,
其中,收入額按照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從業月份數計算;其他扣除按照展業成本、附加稅費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計算,其中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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