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楊老師
2021-07-02 16:08:06 667人瀏覽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本題中有綜合所得(業務4有勞務報酬所得),因此不能在計算經營所得時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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