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新產品購置儀器如何扣除?
想重新學習下企業所得稅關于研發購進的機器,老師說有100萬和500萬以下直接扣除的情況,具體要求是什么?

許老師
2020-07-01 16:49:42 1432人瀏覽
這里是這樣的:
對企業,2014年1月1日后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所稱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對于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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