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居民個人劉某2021年度取得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收入25萬元,假設可以扣除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3.6萬元,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0.24萬元;另取得在境外A國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收入2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0萬元,股息收入4萬元;同時在境外B國取得利息收入5萬元。除上述外,劉某無其他所得。根據A國和B國稅法規定,劉某在A國繳納個人所得稅6萬元,同時在B國繳納個人所得稅0.8萬元。假定劉某在境內已預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0.7萬元,不考慮國際稅收協定因素,劉某在2021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時應如何處理?

劉老師
2022-08-22 16:40:16 618人瀏覽
綜合所得稅率表(年度稅率表)、經營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會給,其他需要自己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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