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增值稅時普票上的稅額為何不計入?
問題來源: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順序計算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業務(1)4月的銷項稅額。
(2)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增值稅。
(3)判斷業務(3)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并說明理由。
(4)判斷業務(4)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并說明理由。
(5)計算業務(5)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2021年應繳納的車船稅。
(6)計算業務(6)應繳納的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
(7)判斷業務(7)能否抵扣進項稅額,并說明理由。
(8)計算4月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9)計算4月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
(10)計算4月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21年)
【答案及解析】
(1)銷項稅額=3 390×80%÷(1+13%)×13%=312(萬元)。P119
(2)應繳納的增值稅=2 289÷(1+5%)×5%=109(萬元)。P105
(3)不需要。理由:國債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P111
(4)不能。
理由: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作為增值稅合法扣稅憑證。即,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P77
(5)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33.9÷(1+13%)×10%=3(萬元)P437
2021年應繳納的車船稅=11×60÷12×9÷10 000=0.05(萬元)P444
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和2021年應繳納的車船稅合計=3+0.05=3.05(萬元)。
(6)應繳納的關稅=2 000×15%=300(萬元)P353
進口環節增值稅=(2 000+300)×13%=299(萬元)P91
應繳納的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合計=300+299=599(萬元)。
(7)能。
理由: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符合規定的,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P80
(8)4月可抵扣的進項稅額=33.9÷(1+13%)×13%+299+2.18÷(1+9%)×9%-2.08=301(萬元)。
(9)4月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312-301+109=120(萬元)。
(10)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20×(7%+3%+2%)=14.4(萬元)。

徐老師
2022-08-16 11:08:39 275人瀏覽
本題的業務4是購進辦公用品,購進辦公用品并不是收入,而是支出,如果企業銷售辦公用品開了普票才需要算銷項,但是現在不是銷售辦公用品而是購進辦公用品,企業把錢付給銷售方,銷售方把辦公用品給企業并且給企業開了普票,所以這種情況下,并不是收入,是支出,不是收入就不需要算銷項了,并且因為這筆支出取得的是普通發票,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綜上,因為是支出不需要算銷項,并且因為取得的是普通發票所以不能作為進項抵扣的。
祝您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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