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為何不被視為A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老師您好,A公司投資成立的B公司,為什么不能認為是A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我還按25%去計算呢
問題來源: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B公司賬面累計未分配利潤400萬元。2022年1月20日,B公司股東會作出利潤分配決定,向A公司分配股利260萬元。
(2)2022年2月10日A公司決議將B公司應分回股利用于在我國境內投資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C,同日相關款項直接從B公司轉入C公司賬戶。
(3)2022年3月20日,B公司支付1600萬元委托境外機構進行新產品研發。
(4)2022年4月15日,B公司向A公司支付商標使用費83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C公司所從事的業務為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不考慮稅收協定因素)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①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權益性投資行為,但不包括新增、轉增、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除外)。
②境外投資者分得的利潤屬于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向投資者實際分配已經實現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③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款項從利潤分配企業的賬戶直接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賬戶,在直接投資前不得在境內外其他賬戶周轉;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實物、有價證券等非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資產所有權直接從利潤分配企業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在直接投資前不得由其他企業、個人代為持有或臨時持有。
B公司應代扣代繳的企業所得稅=830/(1+6%)×10%=78.3(萬元)。

王老師
2022-08-21 18:47:06 815人瀏覽
A公司投資成立的B公司,B屬于A的子公司,AB分別都是獨立的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子公司是獨立的,不屬于母公司的機構場所,區別于分公司掌握哈~
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屬于總公司的一部分,是總公司的機構場所。機構場所主要指的就是分支機構、辦事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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