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為公司內部人員培訓取得薪酬的計稅方法
老師您好,我公司有以下這種情況,公司人事制度要求考英語托業,公司自己的員工給其他員工組織英語培訓,公司按小時給予該員工獎勵,請問該員工取得的獎勵是否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合并扣個稅?還是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扣個稅?
問題來源:
(二)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用的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
【注意辨析】
注意勞務報酬(獨立、非雇用)與工資、薪金(非獨立、雇用)的差別。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的所得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等特殊補助除外);個人獨立從事非雇用勞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易混易錯】
1.個人由于擔任公司董事、監事職務但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注意非貨幣性營銷業績獎勵的對象不同帶來的征稅項目差異。自2004年1月20日起,在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并入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而對于雇員取得上述待遇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孔老師
2020-02-06 12:15:40 2653人瀏覽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 個人 所得稅若 干問題的 規定>的通知》 ( 國稅發〔1994〕89號)規定:十九、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即公司內部員工為公司培訓取得的薪酬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您再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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