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答案及解析】企業向無關聯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業務(4)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20-20÷8%×6%=5(萬元)。

喬老師
2024-08-23 11:40:21 821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公式“20/8%*6%”的含義是:首先,通過“20/8%”計算出企業的借款本金(因為20是利息,8%是年利率,所以本金=利息/利率)。然后,乘以6%是假設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可扣除利息(扣除限額)。所以,這個計算方式得出的是在6%的利率下,企業應該能夠扣除的利息金額。
而您提到的“20*(8%-6%)”計算的是兩種利率之間的差額,并不是實際可扣除的利息金額。因此,講義中的計算方式是正確的。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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