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每年5%加計扣除,為什么用525含稅價呢?
問題來源:

劉老師
2024-07-23 18:17:06 739人瀏覽
因為是在營改增之前購進的,此時按照發票上的含稅價加計扣除。所以是按照525加計扣除的,
規定:
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項目的金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1)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前取得的營業稅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金額(不扣減營業稅)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 % 計算。(本題就是這種情況)
(2)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價稅合計金額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 % 計算。
(3)提供的購房發票為營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不含增值稅金額加上不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之和,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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