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一棟閑置生產車間未申報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該生產車間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原值650萬元,已提取折舊420萬元,車間余值為230萬元。
(2)2019年12月8日購置辦公樓一棟,支付不含增值稅的金額2200萬元、增值稅110萬元并辦妥權屬證明,當月已經提取折舊費用20萬元,但未繳納契稅。
(3)營業外支出中包含通過公益性的社會組織向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360萬元。
(4)扣除的成本和管理費用中包含了實發工資總額5600萬元、職工福利費920萬元、撥繳的工會經費12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60萬元。
(5)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中包含全年發生的廣告費11300萬元、業務招待費660萬元。
(6)財務費用中含向非居民企業借款支付的6個月利息費用130萬元,借款金額為3200萬元,當年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年利息率為6%。
(7)管理費用中含新產品研究開發費用460萬元。
(8)投資收益中含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70萬元、直接投資未上市居民企業的股息收入150萬元。
(9)收入中含技術轉讓收入2300萬元,與收入對應的成本和稅費共計140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該企業計算房產余值的扣除比例為20%,契稅稅率為4%,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30元/平方米)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360萬元可以全部在稅前扣除,無須調整。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600×2%=112(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0-112=8(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5600×8%=448(萬元),無須調整。
共計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合計數=136+8=144(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660×60%=396(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68000+6000)×5‰=370(萬元),因此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為370萬元,實際發生額為66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60-370=290(萬元)。
共計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合計數=200+290=490(萬元)。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向非居民企業借款支付利息費用扣除限額=3200×6%/12×6=96(萬元),實際發生額130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0-96=34(萬元)。

喬老師
2020-08-31 14:10:21 6916人瀏覽
契稅是不直接在利潤總額中扣除的哦。
本題是購置辦公樓,繳納的契稅,要計入“固定資產(辦公樓)”賬面價值,隨著“固定資產(辦公樓)”計提折舊計入成本、費用,從而在利潤總額中扣除,而不是在繳納契稅的當期直接在利潤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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