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資源稅時價外費用適用稅率是什么?
CPA稅法的《100小時過注會》中,P275頁例題2,在計算企業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延期付款利息時用的增值稅稅率是9%,但在P284頁主觀題第二小問中計算延期付款利息用的增值稅稅率則是13%,想問一下究竟應該用哪個稅率?
問題來源:
主觀題專項演練
某石化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發生以下業務:
(1)從國外某石油公司進口原油50000噸,支付不含稅價款折合人民幣9000萬元,其中包含包裝費及保險費折合人民幣10萬元。
(2)開采原油10000噸,并將開采的原油對外銷售6000噸,取得含稅銷售額2260萬元,同時向購買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26萬元、包裝費1.13萬元,另外支付符合條件的運輸費用7.02萬元。
(3)將開采的原油1000噸通過關聯公司對外銷售,關聯公司的對外含稅售價為0.39萬元/噸。
(4)用開采的原油2000噸加工生產汽油1300噸。
(其他相關資料:原油的資源稅稅率為10%;該企業銷售原油的平均不含稅單價為0.34萬元/噸)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說明業務(1)中該石化企業是否應對從國外某石油公司進口的原油計算繳納資源稅,如需要計算繳納,計算應繳納的資源稅額。
(2)計算業務(2)應繳納的資源稅額。
(3)計算業務(3)應繳納的資源稅額。
(4)計算業務(4)應繳納的資源稅額。(2017年考題改編)
【答案及解析】
(1)不需要繳納資源稅。資源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繳納資源稅的應稅資源的開采地點是“境內”,這會帶來資源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規則。
(2)實行從價定率征收資源稅的銷售額,包括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銷項稅額和符合條件的運雜費用。延期付款利息和包裝費均屬于價外費用。應繳納的資源稅額=(2260+2.26+1.13)/(1+13%)×10%=200.3(萬元)。
(3)納稅人開采應稅產品由其關聯單位對外銷售的,按其關聯單位的銷售額征收資源稅。
應繳納的資源稅額=1000×0.39/(1+13%)×10%=34.51(萬元)。
(4)將開采的資源稅應稅產品連續加工非應稅產品的,于移送使用時繳納資源稅,并且應該按照納稅人同類應稅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繳納資源稅。
應繳納的資源稅額=2000×0.34×10%=68(萬元)。

殷老師
2020-08-24 14:47:46 2658人瀏覽
作為價外費用,適用的是貨物的稅率的哦~
延期付款利息屬于價外費用,適用貨物的稅率的,也就是貨物適用13%的稅率,那延期付款利息適用的也是13%的稅率,如果適用的是9%的稅率,那延期付款利息也是適用9%的稅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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