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例題】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外購原材料取得進項稅額專用發票,注明進項稅額100萬元并在當月確認抵扣。當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50萬元,外銷貨物取得收入115萬美元(美元與人民幣的比價為1:6.8),該企業適用增值稅稅率13%,出口退稅率為6%。該企業6月應退的增值稅為:
【答案及解析】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15×6.8×(13%-6%)=54.74(萬元)(轉入外銷成本影響所得稅)
當期應納增值稅=150×13%-(100-54.74)=19.5-45.26=-25.76(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115×6.8×6%=46.92(萬元)
25.76小于46.92;則應退25.76萬元。
【考點鏈接】
當期免抵稅額=46.92-25.76=21.16(萬元)(計算城建稅和兩個附加)

小臧老師
2019-08-13 13:07:20 4550人瀏覽
如果一個企業當期在國內銷售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是100萬元,但是該企業還涉及到貨物出口應退增值稅50萬元,這種情況下,同一個企業,既有征稅的也涉及退稅的,稅務機關為了征管方便,就直接將需要退稅的50萬元抵免到了內銷環節應納稅額中,也就是說,該企業最終只需要繳納50萬元的增值稅就可以了。但是,內銷環節涉及的稅額是100萬元,且這100萬符合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因此,我們要將實際繳納的50萬元和免抵的50萬元加在一起,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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