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甲企業自行申報進口一批摩托車零件,支付給國外的買價120萬元、包裝費2萬元,支付到達我國海關以前的裝卸費、運輸費、保險費8萬元,支付購貨傭金3萬元,由甲企業向海關繳納稅金后,海關開具專用繳款書并放行。
(2)甲企業當月月初采用賒銷方式銷售自產A型摩托車200輛,合同約定當月月末由購買方支付價稅合計金額113萬元,由于購買方資金緊張,僅支付了80萬元。當月,甲企業將5輛A型摩托車贈送協作單位。
(3)甲企業當月銷售自產B型摩托車600輛,取得不含稅收入120萬元;支付運輸公司當月運費,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金額6萬元。
(4)甲企業將位于小溪縣城的一座2017年購進的倉庫出租,預收了2年的租金48萬元(不含增值稅)。
(5)乙企業當月收購甲企業A型摩托車80輛出口,甲企業給乙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40萬元、增值稅額5.2萬元,乙企業申報該批摩托車出口的離岸價格合計45萬元。
(6)丙建筑公司在大湖市區承建甲企業的實驗樓,當月收到甲企業支付的部分工程款,丙公司給甲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300萬元、稅額27萬元,價稅合計327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甲企業進口零件的關稅稅率為6%;②應稅摩托車適用10%的消費稅稅率;③摩托車增值稅出口退稅率13%;④假定相關可抵扣進項稅均在當期抵扣,當期出口業務均完成報關及收匯程序)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回答下列問題。如有計算,計算出合計數。
乙企業申請退還增值稅=40×13%=5.20(萬元)。
乙企業申請退還消費稅=40×10%=4(萬元)。

喬老師
2021-08-10 09:35:07 4816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您的理解有些偏差呢~~
“購進”才涉及進項稅額~
而業務(4),是甲企業“銷售”服務,確認的應預繳的增值稅,其本質上是“應納稅額”的一部分。
在申報納稅計算在機構所在地實際繳納的稅額時,預繳稅額從應納稅額中扣減(這樣理解:一共需要繳納多少稅,已經預先繳納了多少——預繳稅額,余額就是實際應補繳的),而不是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您再理解下~~
可以打印準考證啦,記得打印準考證哦~
相關答疑
-
2024-03-05
-
2023-07-27
-
2022-12-05
-
2022-07-17
-
2020-09-06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