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019年4月1日之后,核定抵扣進項稅的扣除率規定:
購進目的 |
扣除率 |
||
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 |
構成產品實體 |
13%稅率貨物 |
13% |
9%稅率貨物 |
9% |
||
不構成產品實體(如包裝物等) |
13%稅率貨物 |
10% |
|
9%稅率貨物 |
9% |
||
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 |
9% |
核定扣除政策的具體運用
第一類:生產企業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生產銷售行為
有三種方法:投入產出法、成本法和參照法。
投入產出法側重于農產品耗用數量的控制,稅務機關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行業公認標準,核定銷售單位銷售貨物耗用農產品數量,納稅人根據該單耗及每月銷售貨物的數量、農產品的平均購進單價、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率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A.投入產出法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農產品單耗數量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汪老師
2020-06-08 20:07:44 5103人瀏覽
核定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按照注明的金額及增值稅額一并計入成本科目;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取得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按照注明的買價直接計入成本。
也就是說,核定扣除辦法下,和計算抵扣有所不同,雖然購進免稅農產品也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但卻沒有在購進時抵扣,而是將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和價款都計入了成本,可以近似得看作了成本中包含了增值稅,而核定扣除方法下要用到農產品的買價(投入產出法)、銷售成本(成本法)。所謂的成本、購買單價等都是含增值稅的,所以需要除以(1+扣除率),作價稅分離處理。
相關答疑
-
2023-11-25
-
2020-12-08
-
2020-09-25
-
2020-09-13
-
202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