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稅率與征收率
考點2:增值稅征收率(★★★)
【基本規定】一般情況下,征收率為3%;特殊征收率為5%。(征收率是和簡易計稅相對應的概念)
【特殊規定】某些特殊銷售項目有特殊的“減按”規定:
(1)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2)按照5%征收率減按1.5%征收增值稅。
(3)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4)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提示
增值稅的一般計稅需要使用稅率,但是簡易計稅需要使用征收率。在學習這部分內容時要注意以下兩點:
(1)使用征收率計稅就要求納稅人采用簡易征稅辦法繳稅,不能抵扣與該項目相關的進項稅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一些特殊經營項目,符合規定的采用征收率計稅,屬于增值稅“鏈條”不完整或不公平情形下的特殊舉措。
(2)采用征收率計算的稅額,不能稱其為銷項稅額,對于小規模納稅人直接就是應納稅額;對于一般納稅人,是其應納稅額的組成部分。
1.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辦法適用3%征收率的情況:
一般納稅人發生特定的應稅銷售行為,可選擇按照或暫時適用簡易計稅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自產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自產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產的自來水。
(6)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必須選擇)
提示
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
(7)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8)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
(9)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必須選擇)
(10)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必須選擇)
相關鏈接
居民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屬于法定免稅的范疇,但是通過寄售商店或典當行銷售的物品則需要按照簡易計稅辦法繳納增值稅。
(11)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
(12)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軌道交通(含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其中,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并在固定站點??康倪\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
注意1
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鐵路旅客運輸服務,不得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注意2
這里的班車具有對外經營的特征,不等同于單位內部的通勤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