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年至2×20年,甲公司及乙公司發生的相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1)2×17年3月10日,甲公司以6 000萬元的價格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50年,自2×17年4月1日開始起算。該土地在甲公司所屬的A酒店旁邊,甲公司擬在新買的土地上建造A酒店2期。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產權登記手續于2×17年4月1日辦理完成,購買土地使用權相關的款項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甲公司對該土地使用權按50年采用直線法攤銷,預計凈殘值為零。
(2)2×17年3月2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固定造價合同,合同約定:乙公司為甲公司建造A酒店2期項目,合同價款為16 000萬元,建造期間為2×17年4月1日至2×19年9月30日;乙公司負責工程的施工建造和管理,甲公司根據第三方工程監理公司確定的已完成工程量,每年末與乙公司結算一次;在A酒店2期項目建造過程中甲公司有權修改其設計方案;如甲公司終止合同,A酒店2期項目已建造的部分歸甲公司所有;如果工程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乙公司應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款;雙方確定合同價款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如果工程在完工之日起1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問題,甲公司將支付工程質量保證金。
(3)2×17年4月10日,乙公司開始對A酒店2期項目進行施工,預計合同總成本為12 000萬元。
2×18年因建筑材料漲價等原因,乙公司將預計合同總成本調整為18 000萬元。
截至2×19年9月30日,累計實際發生的工程成本為17 500萬元。
乙公司采用成本法確定履約進度,每年實際發生的成本中60%為建筑材料費用,其余為工資薪金支出。
與該項目合同相關的資料如下:
(單位:萬元) |
項目 | 2×17年 | 2×18年 | 2×19年 | 2×20年 |
至年末累計實際發生成本 | 3 600 | 10 800 | 17 500 | - |
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 | 8 400 | 7 200 | - | - |
年末結算合同價款 | 4 800 | 5 600 | 5 600 | - |
實際收到價款 | 4 000 | 5 500 | 4 900 | 1 600 |
(4)甲公司A酒店2期項目2×19年9月30日完工,達到合同約定的可使用狀態,并經驗收后交付使用。
其他有關資料:
第一,甲公司與乙公司無關聯方關系。
第二,乙公司建造A酒店2期項目整體構成單項履約義務。
第三,乙公司單獨設置“合同結算”科目對工程項目進行核算,不設置“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科目。
第四,本題不考慮稅費及其他因素。
要求:
(1)指出乙公司確認收入的時點,并說明理由。
(2)計算乙公司2×18年和2×19年分別應確認的收入。
(3)編制乙公司2×18年與履行合同義務相關的會計分錄,說明乙公司因履行該合同義務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在2×18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項目名稱及金額。
(4)計算甲公司A酒店2期項目的實際成本。(2020年)
【答案】
(1)乙公司為甲公司建造A酒店2期項目屬于某一時段履行的履約義務,應在履約的各個期間確認收入。
理由:由于在甲公司土地上建造A酒店2期項目,在建造期間中 甲公司能夠控制乙公司履約過程中在建的A酒店2期項目。
(2)
2×17年末的履約進度=3 600/12 000×100%=30%
2×17年度應確認收入=16 000×30%=4 800(萬元)。
2×18年末的履約進度=10 800/18 000×100%=60%
2×18年度應確認收入
=16 000×60%-4 800=4 800(萬元)。
2×19年度應確認收入
=16 000-4 800-4 800=6 400(萬元)。
(3)會計分錄:
借:合同履約成本 7 200(10 800-3 600)
貸:原材料 4 320(7 200×60%)
應付職工薪酬 2 880(7 200×4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 200
貸:合同履約成本 7 2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貸:預計負債 800[(18 000-16 000)×40%]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4 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 800
借:應收賬款 5 600
貸:合同結算——價款結算 5 600
借:銀行存款 5 500
貸:應收賬款 5 500
2×18年年末合同結算貸方余額=(4 800-4 800)(2×17年)+(5 600-4 800)(2×18年)=800(萬元)。因此,乙公司因履行該合同義務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在2×18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項目名稱為“合同負債”,金額為800萬元。
(4)土地使用權在酒店在建期間因攤銷計入酒店成本的金額
=6 000÷50÷12×(9+12+9)=300(萬元)。
(注:2×17年4月10日開工、2×19年9月30日完工)
甲公司A酒店2期項目的實際成本
=16 000+300=16 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