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補充例題】
甲建筑公司與其客戶簽訂一項總金額為580萬元的固定造價合同,該合同不可撤銷。甲公司負責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戶按照第三方工程監理公司確認的工程完工量,每年與甲公司結算一次;該工程已于2×18年2月開工,預計2×21年6月完工;預計可能發生的工程總成本為550萬元。
到2×19年底,由于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甲公司將預計工程總成本調整為600萬元。2×20年末根據工程最新情況將預計工程總成本調整為610萬元。
假定該建造工程整體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并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履約義務,該公司采用成本法確定履約進度,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該合同的其他有關資料如表所示。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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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年 |
2×19年 |
2×20年 |
2×21年 |
2×22年 |
年末累計實際發生成本 |
154 |
300 |
488 |
610 |
— |
年末預計完成合同尚需發生成本 |
396 |
300 |
122 |
— |
— |
本期結算合同價款 |
174 |
196 |
180 |
— |
30 |
本期實際收到價款 |
170 |
190 |
190 |
— |
30 |
按照合同約定,工程質保金30萬元需等到客戶于2×22年底保證期結束且未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方能收款。上述價款均為不含稅價款,不考慮相關稅費的影響。
【答案】(注:答案中的金額以萬元表示)
|
2×18年 |
2×19年 |
2×20年 |
2×21年 |
2×22年 |
實際發生合同成本 |
借:合同履約成本154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154 |
146 146 |
188 188 |
122 122 |
|
結算 合同價款 |
借:應收賬款174 貸:合同結算—價款結算17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補充) |
196 196 |
180 180 |
|
30 30 |
實際收到合同價款 |
借:銀行存款170 貸:應收賬款170 |
190 190 |
190 190 |
|
30 30 |
1.2×18年的賬務處理如下:
確認計量當年的收入并結轉成本。
履約進度=154÷(154+396)=28%
合同收入=580×28%=162.40(萬元)
合同成本=(154+396)×28%=154(萬元)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162.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62.4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54
貸:合同履約成本 154
注:
2×18年12月31日,“合同結算”科目的余額為貸方11.60萬元(174-162.4),表明甲公司已經與客戶結算但尚未履行履約義務的金額為11.60 萬元,由于甲公司預計該部分履約義務將在2×19年內完成,因此,應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合同負債”列示。
2.2×19 年的賬務處理如下:
確認計量當年的收入并結轉成本,同時確認合同預計損失。
履約進度=300÷(300+300)=50%
合同收入=580×50%-162.40=127.60(萬元)
合同成本=(300+300)×50%-154=146(萬元)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127.6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7.6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46
貸:合同履約成本 146
在2×19年底,由于該合同預計總成本(600萬元)大于合同總收入(580萬元),預計發生損失總額為20萬元,由于其中10 萬元(20萬元×50%)已經反映在損益中,因此應將剩余的、未完成工程將發生的預計損失10萬元確認為當期損失。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相關規定,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相關條件的,則應當對虧損合同確認預計負債。
因此,未完成工程將發生的預計損失 10 萬元應當確認為預計合同預計損失。
=【(300+300)-580)】×(1-50%)=10(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
貸:預計負債 10
注:2×19年12月31日,“合同結算”科目的余額為貸方80萬元(11.60+196-127.60),表明甲公司已經與客戶結算但尚未履行履約義務的金額為80萬元,由于甲公司預計該部分履約義務將在2×20年內完成,因此,應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合同負債”列示。
3.2×20年的賬務處理如下:
確認計量當年的合同收入并結轉成本,同時調整合同預計損失。
履約進度=488÷(488+122)=80%
合同收入=580×80%-162.40-127.60=174(萬元)
合同成本=(488+122)×80%-154-146=188(萬元)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174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4
借:主營業務成本 188
貸:合同履約成本 188
注:
在2×20年底,由于該合同預計總成本(610萬元)大于合同總收入(580萬元),預計發生損失總額為30萬元,由于其中24萬元(30萬元×80%)已經反映在損益中,因此預計負債的余額為6萬元(30 -24),反映剩余的、未完成工程將發生的預計損失,因此,本期應轉回合同預計損失4萬元。
合同預計損失=(488+122-580)×(1-80%)-10=-4(萬元)
借:預計負債 4
貸:主營業務成本 4
注:
2×20年12月31日,“合同結算”科目的余額為貸方86萬元(80+180-174),表明甲公司已經與客戶結算但尚未履行履約義務的金額為86萬元,由于該部分履約義務將在2×21年6月底前完成,因此,應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合同負債”列示。
4.2×21年1-6月的賬務處理如下:
確認計量當期的合同收入并結轉成本及已計提的合同損失。
2×21年1-6月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金額-截至目前累計已確認的收入=580-162.40-127.60-174=116(萬元)
2×21年1-6月確認的合同成本=實際總成本-截至目前累計已確認的成本=610-154-146-188=122(萬元)
借:合同結算——收入結轉 116
貸:主營業務收入 116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2
貸:合同履約成本 122
借:預計負債 6
貸:主營業務成本 6
注:
2×21年6月30日,“合同結算”科目的余額為借方30(86-116)萬元,是工程質保金,需等到客戶于2×22年底保質期結束且未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后方能收款,應當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合同資產”列示。

王老師
2020-06-02 17:41:47 9991人瀏覽
比如甲與乙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在1.1出售A產品,價款是100萬,并在發出A產品的3個月內出售B產品給乙,乙在預收合格B后才會支付AB的貨款。
當出售A時
借:合同資產113-----------有時間限定因素以外的其他限定條件了,所以不可以用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13
例如甲出售乙商品,提前預收了10萬貨款,在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預收的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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