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債)以公允價值計量為何要計提減值準備且可轉回?
1、綜(債)也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為什么要計提減值準備,而且可以轉回?
2、為什么綜(股)、損不計提減值準備?
問題來源:
第三節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與計量
一、資產減值損失確認與計量的一般原則
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注意:
賬面價值=資產成本-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累計減值準備
【特別提示】
①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后,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余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后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
②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以前期間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需要等到資產處置時才可轉出。(準備減少記借方)
其中:此處減值損失是指非流動資產的減值,不允許轉回。
③注意:轉回與結轉的區別。
【手寫板】
可以轉回的減值準備: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第14章,攤、綜(債)/第20章,遞延所得稅資產/第25章持有待售/第16章,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
【補充例題?多選題】(2013年,修改)
下列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中,在相關資產持有期間內可以通過損益轉回的有( )。
A.存貨跌價準備
B.長期應收款壞賬準備
C.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D.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減值準備
【答案】AB
【解析】選項C不得轉回;選項D,不需要計提減值。

龔老師
2020-04-28 17:40:01 12837人瀏覽
1、綜(債)也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為什么要計提減值準備,而且可以轉回?
【解答】:雖然它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但公允價值沒有計入損益中,這樣當減值時沒有將損失體現在損益中,所以要確認減值損失
2、為什么綜(股)、損不計提減值準備?
【解答】:綜股,是指定的類別,準則規定該類別除收到現金股利確認投資收益外,其他情況不得影響損益,所以不能確認減值【否則就通過資產減值損失影響損益了】
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由于公允價值變動已經影響損益,如果發生減值已經體現在損益中,所以不再提減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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