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鄧老師
2025-02-25 16:49:22 401人瀏覽
“及于”和“不及于”在這里是用來描述抵押權的效力范圍。
“及于”就是說抵押權的效力包括某個范圍或某個物。比如說,如果抵押權設立時某個從物就已經存在,那么這個從物也被包括在抵押權的范圍內,這就是“抵押權效力及于從物”。
“不及于”就是說抵押權的效力不包括某個范圍或某個物。比如抵押權設立后新產生的從物,就不被抵押權所覆蓋,即“抵押權效力不及于從物”。但請注意,盡管抵押權不及于這些新產生的從物,但在抵押權實現時,這些從物還是可以被一并處分的。
簡單來說,“及于”就是包括,“不及于”就是不包括。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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