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小股東表決權的問題
老師你好,書上除了在重大資產重組的時候要單獨披露中小股東的情況。是不是還有一處也是要單獨披露中小股東投票的情況?我實在記不起來在哪里了。但是我又覺得不是只有一處地方要單獨披露中小股東。請老師給指點一下
問題來源:
3.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披露要求
(1)重大資產重組屬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說明,并予以披露:
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②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③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④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戶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⑤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后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⑥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中國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
⑦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2)上市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前,相關信息已在媒體上傳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計劃、方案或者相關事項的現狀以及相關進展情況和風險因素等予以公告,并依法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4.公司決議
(1)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關聯表決權排除1】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宜與本公司股東或者其關聯人存在關聯關系的,股東大會就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回避表決。
【關聯表決權排除2】交易對方已經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就受讓上市公司股權或者向上市公司推薦董事達成協議或者默契,可能導致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化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應當回避表決。
(2)會議形式
上市公司就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召開股東大會,應當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并應當提供網絡投票和其他合法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3)單獨披露中小股東投票情況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其他股東的投票情況應當單獨統計并予以披露。

孟老師
2019-10-14 11:09:26 1833人瀏覽
在召開股東大會前,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退市原因及退市后的發展戰略,包括并購重組安排、經營發展計劃、重新上市安排等。獨立董事應當針對上述事項是否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充分征詢中小股東意見,在此基礎上發表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意見應當與股東大會通知一并公布。請問您說的是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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