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為什么需要回避?與甲公司具關聯關系
題干中描述公司章程與股東簽訂重要采購合同,合同沒說與董事長李某有關,為什么李某要回避呢?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D
答案分析:(1)董事李某應當回避,無關聯關系的董事人數為10人;(2)董事張某、劉某未參加本次會議,出席會議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為8人,超過了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的半數,符合會議召開條件;(3)無關聯關系的董事人數為10人,贊成票為5票,未超過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的半數,該決議不成立(而非無效)。
參考教材P181、P191;參考輕一P250-P251

畢老師
2020-09-18 14:30:08 1216人瀏覽
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與其股東甲公司簽訂重要采購合同,董事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長,李某與甲公司具關聯關系,所以需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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