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賃是什么意思?
老師,你好!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隨時解除合同。這個租賃期限是指實際居住期限嗎?如果是約定期限,當時約定租一年,采用口頭形式,幾天后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嗎?

丁老師
2019-10-27 10:57:50 865人瀏覽
這個租賃期限就是指你們約定的期限,你約定一年,沒書面簽合同,你即使住了一天,出租人和承租人也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據規定,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你幾天后是可以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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