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對稅影響為何發生在當年年末?
2021年年初就已經收到租金了,2021年年末才開始建設生產線,那2021年的租金并沒有損失掉,是不是不應該作為利用舊廠房的機會成本?
如果2021年的租金也要算利舊的現金流出,那為什么從2022年才開始算租金抵稅而不是從2021年?
租金對稅的影響發生在當年年末這句話怎么理解。

李老師
2022-04-01 03:53:19 2978人瀏覽
租金沒有喪失掉的話,是不需要作為機會成本的。這里第一筆喪失的租金是2022年年初的這筆租金,2022年年初就是2021年年末,所以喪失租金的現金流是2021年年末。
為什么抵稅發生在2022年年末呢,是因為題目假設設備購置和特許使用權支出發生在2021年末,各年營業現金流量及租金對稅的影響均發生在當年年末。
也就是說2022年租金對稅的影響是發生在2022年年末的,所以這里抵稅的時點是2022年年末,和租金發生的時點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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