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方案一:每10股發放現金股利6元。
方案二:每10股發放股票股利10股。
預計股權登記日:2019年10月20日;
除權(除息)日:2019年10月21日;
現金紅利到賬日:2019年10月21日;
新增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9年10月22日。
假設甲公司股票2019年10月20日收盤價30元。
要求:
每股股利=6/10=0.6(元)
股利總額=0.6×2000=1200(萬元)
股票回購股數=1200/50=24(萬股)
股票回購方案:按照每股50元價格回購24萬股股票。
相同點:股東都會得到現金收入;股東權益都會減少。
不同點:
①對股東而言,股票回購后股東得到的資本利得需要繳納資本利得稅,發放現金股利后股東則需繳納股利收益稅。
②對公司而言,股票回購有利于增加公司價值:
第一,公司進行股票回購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場傳遞股價被低估的信號。
第二,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于提高每股收益。
第三,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
第四,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
第五,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第六,調節所有權結構。
每股除權參考價=30/(1+1)=15(元)
股票分割方案:按1股換成2股的比例進行股票分割。
相同點:普通股股數增加;每股收益和每股市價下降;在盈利總額和市盈率不變的情況下,公司價值不變,股東權益總額不變;資本結構不變。
不同點:股票分割會降低每股面值,股票股利不會降低每股面值;股票分割不會導致股東權益內部結構變化,股票股利會導致股東權益內部結構變化;股票分割不屬于股利支付方式,股票股利屬于股利支付方式。

樊老師
2020-05-18 00:32:16 10343人瀏覽
“如果通過股票回購將等額現金支付給股東,回購價格每股50元”,說明發放的現金股利總額=回購的股票市價總額。所以,回購的股票數量=發放的股利總額/每股市價。
也就說,如果是發放現金股利的話,發1200萬元,那么此時企業不發放現金股利,而是從股東手里買股票,這個買股票的總額也是1200萬元(即支付給股東的錢=發放現金股利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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