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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王穎
第三章 消費稅法
本章考情分析
1.本章地位:重要稅種;
2.題型:單選題、多選題、計算問答題、綜合題,尤其是計算問答題,基本上每年必有1題;
3.預計2019年本章分值保持10分。
本章風云變幻
年年都有小變化!大體保持穩定!
本章脈絡梳理
我國消費稅的特點:
消費稅是對特定消費品和特定的消費行為按流轉額征收的一種商品稅。
1.征稅范圍具有選擇性——15個稅目;
2.一般情況下,征稅環節具有單一性;
3.平均稅率水平比較高且稅負差異大;
4.計稅方法具有靈活性。
1.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2.稅目與稅率
3.計稅依據
4.應納稅額的計算
5.征收管理
本章核心考點解讀
第一節 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知識點一】納稅義務人
1.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我國現行消費稅對15類消費品征收消費稅;
2.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3.卷煙的批發企業,超豪華小汽車的零售企業,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的零售企業。
征稅環節
應稅消費品 | 征稅環節 |
1.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 | 零售環節繳納 |
2.卷煙、超豪華小汽車 | 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批發環節(零售環節) |
3.其他應稅消費品 | 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繳納,其他環節不繳納 |
【知識點二】征稅范圍和征稅環節
分布于以下六個環節:
(一)對生產應稅消費品在生產并銷售環節征收消費稅
(二)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在委托加工環節征稅
(三)對進口應稅消費品在進口環節征稅
(四)對零售特定應稅消費品在零售環節征稅
(五)對移送使用應稅消費品在移送使用環節征稅
(六)對批發卷煙在卷煙的批發環節征稅
200學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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