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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八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基本情況分析
涉及章節 | 第12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 |
考試地位 | 本章的平均分值為6分,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在客觀題中占有重要一席之位 |
復習難度 | 本章復習難度不大,但考點較多,重在記憶 |
主要內容
一、涉外投資法律制度
1.外商直接投資
(1)投資項目分類
①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
如:屬于農業新技術、農業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業的;屬于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能夠改進產品性能、提高企業技術經濟效益或者生產國內生產能力不足的新設備、新材料的等;
②限制類
如技術水平落后的;不利于節約資源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從事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勘探、開采的;國家逐步開放的產業。
③禁止類
如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護、開發土地資源的;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運用我國特有工藝或技術生產產品的等。
④允許類
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均為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
根據涉外投資法律制度的規定,外商投資項目存在特定情形的,應當列為禁止類外商投資項目。
【考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禁止類外商投資項目的是( )。(2018年)
A.不利于節約資源
B.不利于改善生態環境
C.技術水平落后
D.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護、開發土地資源
【答案】D
【解析】選項ABC: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
(2)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安全審查
【并購安全審查的范圍】:
①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重點、敏感軍事設施周邊企業,以及關系國防安全的其他單位;
②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重大裝備制造等企業,且實際控制權可能被外國投資者取得。
2.對外直接投資法律制度
商務部、國家發改委采取核準和備案制度: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考題·單選題】某省屬企業擬實施一項境外投資項目,中方投資額2.5億美元,項目所在國家系敏感國家。下列表述中,符合涉外經濟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2016年)
A.該項目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B.該項目應報該省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C.該項目應報該省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D.該項目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
【答案】D
【解析】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其中,中方投資額20億美元及以上的,由國家發改委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核準。
二、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1.貨物進出口與技術進出口
(1)自由進出口
①商務部基于監測進出口情況的需要,可以對“部分”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進出口自動許可并公布其目錄。
②對自由進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商務部或其委托機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合同登記僅具有備案意義,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不以登記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
(2)限制進出口
①國家規定有數量限制的限制進出口貨物,實行“配額”管理,其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實行“許可證”管理。
②對限制進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技術進出口合同自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
【考題·單選題】根據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的規定,對于國家規定有數量限制的進出口貨物,我國實行的管理方式是( )。(2016年)
A.配額管理
B.自由進出口管理
C.備案登記管理
D.許可證管理
【答案】A
【解析】國家規定有數量限制的限制進出口貨物,實行配額管理;其他限制進出口貨物,實行許可證管理。
2.對外貿易救濟措施
(1)反傾銷措施
【基本概念】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傾銷方式進入我國市場,對已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已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國家可以采取反傾銷措施,消除或減輕這種損害、損害的威脅或阻礙。
①臨時反傾銷措施:征收臨時反傾銷稅;要求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②征收反傾銷稅:“終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征收反傾銷稅。
【提示】征收反傾銷稅,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
【考題·單選題】根據涉外經濟法制度的規定,有權作出征收反傾銷稅決定的機構是( )。(2017年)
A.商務部
B.海關總署
C.國家稅務總局
D.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答案】D
【解析】征收反傾銷稅,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
(2)反補貼措施
【基本概念】進口產品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出口國家或地區給予的任何形式的專向性補貼,對已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已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國家可以采取反補貼措施,消除或減輕這種損害、損害的威脅或阻礙。
反補貼措施其具體內容和實施程序與反傾銷措施基本相同。略有差異的是,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不得延長。
【相關鏈接】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3)保障措施
【基本概念】因進口產品數量大量增加,對生產同類產品或者與其直接競爭的產品的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損害威脅的,國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減輕這種損害或者損害的威脅,并可以對該產業提供必要的支持
【解釋】從性質上說,保障措施與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有所不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針對的是傾銷和補貼這樣的“不公平貿易”行為,而保障措施針對的則是“公平貿易”條件下的特殊情形。
①臨時保障措施采取提高關稅的形式。
②“終裁”決定確定進口產品數量增加,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關稅、數量限制等形式。
【提示1】臨時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自臨時保障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200天。
【提示2】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不超過4年。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在任何情況下,一項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及其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年。
三、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1.外匯范圍
外匯包括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及其他外匯資產。
2.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制度
(1)經常項目界定
經常項目包括貿易收支、服務收支、收益和經常轉移(單方面轉移)。
【解釋1】收益包括職工報酬和投資收益兩部分,其中,職工報酬主要為工資、薪金和其他福利,投資收益主要是利息、紅利等。
【解釋2】經常轉移也稱單方面轉移,是資金或貨物在國際間的單向轉移,不產生歸還或償還問題。經常轉移具體包括個人轉移和政府轉移,前者指個人之間的無償贈與或賠償等,后者是指政府間的軍事及經濟援助、賠款、贈與等。
(2)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管理的一般規定
①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意愿結匯制。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或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
②經常項目外匯支出憑有效單證,無需審批。
③經常項目外匯收支需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
3.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
(1)資本項目的界定
資本項目包括資本轉移、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衍生產品投資、貸款以及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或者放棄等。
(2)資本項目外匯收支管理的一般規定
①收入: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但國家規定無需批準的除外。(事先批準為原則)
②支出:
資本項目外匯支出,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國家規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準手續。(事先批準為例外)
4.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
(1)2015年12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正式批準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權重為10.92%。人民幣成為與美元(41.73%)、歐元(30.93%)、日元(8.33%)、英鎊(8.09%)并列的第5種可自由使用貨幣。
(2)特別提款權
①特別提款權其本身不是貨幣,但可用于成員國與基金組織之間的官方結算,并可基于基金組織指定機制或者成員國之間的協議,用于換取(“提取”)等量的可自由使用貨幣。
【解釋】可自由使用貨幣的判斷涉及相關貨幣在國際上的實際使用和交易,與貨幣是否自由兌換、匯率是否浮動是不同的概念。
②特別提款權本身有價值,其“價值”由貨幣籃組成貨幣的幣值按各自權重計算并加總而成。
【考題·多選題】根據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貨幣中,屬于特別提款權貨幣籃組成貨幣的有( )。(2018年)
A.美元
B.日元
C.人民幣
D.加拿大元
【答案】ABC
【解析】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日元和英鎊。
5.人民幣匯率制度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05年7月21曰起,在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考題·多選題】根據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當前人民幣匯率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18年)
A.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
B.有管理的浮動
C.以市場供求為基礎
D.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并存
【答案】ABC
【解析】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選項C),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選項A)、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選項B)。我國自1994年1月1日起,將“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兩種匯率并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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