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A注冊會計師無法就甲公司重要子公司乙公司2020年末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由于將存貨跌價準備作為審計中最為重要的事項與甲公司治理層進行了溝通,A注冊會計師將除乙公司相關部分之外的存貨跌價準備作為審計報告中的關鍵審計事項。
(2)2020年6月,丙公司因對外擔保被債權人起訴,一審敗訴,很可能需要承擔巨額賠償責任。管理層以案件尚未終審判決為由未計提預計負債。A注冊會計師認為該事項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財務報表至關重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了強調事項段,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附注中的相關披露。
(3)2021年1月,丁公司原總經理及財務總監因涉嫌犯罪被批捕,新任管理層拒絕就2020年度財務報表簽署書面聲明。A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后未發現重大錯報,認為未獲取書面聲明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對丁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
(4)因受疫情影響,A注冊會計師無法對戊公司的境外重要子公司己公司財務信息執行審計,對戊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表發表了無法表示意見。2020年10月,戊公司轉讓己公司部分股權后失去控制,但仍具有重大影響。因疫情嚴重,A注冊會計師仍無法對己公司2020年度財務信息執行審計。考慮到己公司財務信息僅影響戊公司個別財務報表項目,A注冊會計師對戊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
(5)庚公司管理層對已公布的202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更正。A注冊會計師針對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新的審計報告,并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提醒報表使用者關注附注中有關更正原財務報表的原因,并關注注冊會計師提供的原審計報告。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2021年)

李老師
2024-07-10 17:07:10 314人瀏覽
對于同一個事項是從不同角度,可以在審計報告的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中同時披露。強調事項段通常用于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而其他事項段則用于幫助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或審計報告相關的。
這里庚公司管理層對已公布的202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更正。A注冊會計師針對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出具了新的審計報告,可以增加強調事項段說明下得到恰當修改的部分,提醒報表使用者注意;同時增加其他事項段,說明下報告經修改過,或重新出具過等,幫助理解審計工作或審計報告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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