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1-3,(1)的理由在教材的哪個位置?
綜合1-3,(1)的理由在教材的哪個位置?
問題來源:

景老師
2024-08-20 17:48:25 745人瀏覽
“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較低且數據之間具有穩定的預期關系,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在教材的65頁三用作實質性程序下面的第2段末尾這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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