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B注冊會計師為A注冊會計師同一分部的合伙人,B注冊會計師不是甲銀行審計項目團隊成員,B注冊會計師的妻子購買了甲銀行發行的“收益寶”理財產品60萬元。
(2)甲銀行的子公司乙公司因稅務問題于2020年2月開庭公開審理,XYZ公司協助乙公司對法庭裁決事項相關的具體問題作出回復,并提供證詞。
(3)甲銀行的重要子公司丙公司的審計項目合伙人C曾于2013年度至2014年度擔任甲銀行審計項目合伙人,因個人原因2015年至2016年未參與甲銀行審計業務,2017年至2019年度重新擔任甲銀行項目質量復核人。
(4)甲銀行于2008年9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K注冊會計師于2011年度至2015年度擔任甲銀行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合伙人。2020年,K注冊會計師升任ABC會計師事務所監控整改合伙人,負責領導或協調全所向審計客戶提供的專業服務,監控會計師事務所與審計客戶的關系等。
(5)甲銀行聘請XYZ公司負責為甲銀行新收購的子公司招聘財務總監時對候選人實施背景調查。
(6)審計項目團隊成員S為實習生,于2020年9月加入審計項目團隊,其父親為甲銀行重要分行行長,于2020年3月退休。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是否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規定的情況,并簡要說明理由。

田老師
2021-08-05 13:11:54 2663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老師先給您找一下教材的依據,再為您具體解釋一下這里的問題。
如果某人員相繼擔任多項關鍵審計合伙人職責,冷卻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
1.擔任項目合伙人累計達到三年或以上,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五年;
2.擔任項目質量復核人員累計達到三年或以上,冷卻期應為連續三年;
3.擔任項目合伙人和項目質量復核人員累計達到三年或以上,但累計擔任項目合伙人未達到三年,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三年;
4.擔任多項關鍵審計合伙人職責,并且不符合上述各項情況,冷卻期應當為連續二年。
本題C在2013、2014年擔任審計項目合伙人,在2017、2018、2019年又擔任項目質量復核人,屬于上述第三種情況,冷卻期應為連續三年,即2020、2021、2022年,所以C在2020年擔任甲銀行重要子公司丙公司的審計項目合伙人是不合適的,這個條件隱藏在本事項的第一句話中。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祝您輕松過關,加油!
相關答疑
-
2024-07-14
-
2023-08-16
-
2023-08-05
-
2023-07-27
-
2022-05-27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