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常年審計客戶。XYZ公司和ABC會計師事務所處于同一網絡。審計項目團隊在甲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遇到下列事項:
(1)審計項目合伙人A注冊會計師曾負責審計甲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財務報表,之后調離甲公司審計項目團隊,擔任乙公司2019年度至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重要的全資子公司。
(2)審計項目團隊成員B注冊會計師的父親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經濟利益。丙公司是甲公司重要的聯營企業,丙公司不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客戶。
(3)審計項目團隊成員C曾擔任甲公司出納,2020年6月從甲公司離職后加入ABC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12月加入甲公司審計項目團隊,負責審計甲公司存貨項目。
(4)甲公司聘請XYZ公司為其提供財務共享系統的設計和后續服務。
(5)甲公司研發的新能源汽車于2021年3月上市,甲公司與ABC會計師事務所達成協議,將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與甲公司的產品進行捆綁銷售。
(6)審計項目合伙人A注冊會計師向甲公司推薦了ABC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稅務服務,ABC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該成員晉升的機會。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是否可能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規定的情況,并簡要說明理由。
(1)考核點: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教材P606、609
依據:
(1)關鍵審計合伙人是指項目合伙人、項目質量復核人員,以及審計項目組中負責對財務報表審計所涉及的重大事項作出關鍵決策或判斷的其他審計合伙人。其他審計合伙人還可能包括負責審計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合伙人。
(2)如果審計客戶屬于公眾利益實體,會計師事務所任何人員擔任下列一項或多項職務的累計時間不得超過五年:
1.項目合伙人;
2.項目質量復核人員;
3.其他屬于關鍵審計合伙人的職務。
(2)考核點:與審計客戶擁有共同經濟利益,教材P598
依據: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團隊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某一實體擁有經濟利益,并且審計客戶也在該實體擁有經濟利益,除非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否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團隊成員及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該實體中擁有經濟利益:
1.經濟利益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團隊成員及其主要近親屬,以及審計客戶均不重要;
2.審計客戶無法對該實體施加重大影響。
分析:題中說屬于聯營企業,即可以施加重大影響。
(3)考核點:最近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教材P607
依據:
如果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前,審計項目團隊成員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如果在當期需要評價此類人員以前就職于審計客戶時作出的決策或工作,將產生這些不利影響。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該成員在客戶中曾擔任的職務;
2.該成員離開客戶的時間長短;
3.該成員在審計項目團隊中的角色。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舉例來說,防范措施可能包括由適當復核人員復核該成員已執行的工作等。
(4)考核點: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教材P621
依據: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向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提供或設計與實施信息技術系統相關的服務:
1.信息技術系統構成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2.信息技術系統生成的信息對會計記錄或被審計財務報表影響重大。
(5)考核點:商業關系,教材P601
依據: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團隊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與審計客戶或其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由于商務關系或共同的經濟利益而存在密切的商業關系,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壓力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舉例來說,這些商業關系可能包括:
1.與客戶或其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其他為該客戶執行高級管理活動的人員共同開辦企業;
2.按照協議,將會計師事務所的產品或服務與客戶的產品或服務結合在一起,并以雙方名義捆綁銷售。例如,某會計師事務所通過與一家投資銀行共同組成服務團隊的形式,向潛在客戶提供審計、公司財務顧問等一攬子專業服務。上述關系一般被視為商業關系。當該投資銀行同時為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客戶時,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介入此類商業關系。
3.按照協議,會計師事務所銷售或推廣客戶的產品或服務,或者客戶銷售或推廣會計師事務所的產品或服務。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團隊成員不得與審計客戶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建立密切的商業關系。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存在此類商業關系,應當予以終止。如果此類商業關系涉及審計項目團隊成員,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該成員調離審計項目團隊。
如果審計項目團隊成員的主要近親屬與審計客戶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存在此類商業關系,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6)考核點:薪酬和業績評價政策,教材P627
依據:
如果某一審計項目團隊成員的薪酬或業績評價與其向審計客戶推銷的非鑒證服務掛鉤,將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關鍵審計合伙人的薪酬或業績評價不得與其向審計客戶推銷的非鑒證服務直接掛鉤。職業道德守則并不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之間正常的利潤分享安排。
田老師
2022-06-25 14:30:04 2808人瀏覽
重要子公司的審計項目合伙人視為關鍵審計合伙人,16年至20年,是五年時間,同時我們看題目表述的是“審計項目合伙人A注冊會計師”,說明2021年他還是審計項目合伙人,這樣就是6年了,所以違反。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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