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乙公司是甲銀行的重要子公司,A注冊會計師的父親于2023年12月1日購買乙公司股票1000股,12月3日將1000股股票全部賣出。ABC會計師事務所未承接乙公司財務報表審計。
(2)2023年8月,丙公司被甲銀行收購成為其重要子公司,2023年11月1日,審計項目團隊成員B注冊會計師的妻子加入丙公司擔任人事部經理。
(3)C注冊會計師和A注冊會計師同處一個分部,未參與甲銀行審計,C注冊會計師的兒子與甲銀行某支行負責人的兒子共同投資開辦了一家旅游公司丁公司,丁公司不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
(4)D注冊會計師曾擔任ABC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于2023年12月31日退休,2024年1月1日開始擔任甲銀行獨立董事。D注冊會計師退休后與ABC會計師事務所不再有任何聯系。
(5)E注冊會計師曾擔任甲銀行2020年度至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合伙人,未參與甲銀行2023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甲銀行于2024年4月5日對外發布其2023年年度報告。E注冊會計師于2024年4月1日離職,并于2024年4月2日加入甲銀行擔任財務總監。
(6)在科創板上市的戊公司持有甲銀行25%的股權,能夠對甲銀行施加重大影響,甲銀行對戊公司重要。審計項目團隊成員F注冊會計師的父親持有戊公司股票1000股。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是否可能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2020)》有關獨立性規定的情況(不考慮過渡期安排),并簡要說明理由。

李老師
2024-07-19 11:25:43 554人瀏覽
雖然A注冊會計師的父親很快就賣出了股票,但關鍵是在財務報表涵蓋期間,他確實持有了甲銀行重要子公司乙公司的股票。這表示他在那段時間內擁有直接經濟利益,這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2020)》中關于獨立性的規定。即使持有時間很短,也會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因此,這個行為是違反獨立性規定的。
如還有疑問,歡迎繼續交流!祝您輕松過關,加油!相關答疑
-
2025-06-19
-
2024-08-21
-
2024-08-20
-
2024-08-17
-
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