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上市后A注冊會計師能審計幾年
2016年起擔任甲公司的項目合伙人 2016、2017、2018、2019、2020都擔任甲公司的審計項目合伙人,并沒有超過年限呀?
問題來源:
(1)甲公司于2018年10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A注冊會計師自2016年度起擔任甲公司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合伙人。
(2)審計項目組成員B注冊會計師的母親曾擔任甲公司的獨立董事,于2020年5月離職。
(3)會計師事務所的C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為甲公司的審計業務提供了行業具體問題的咨詢,其妻子在2020年12月31日購入了甲公司股票100股。
(4)D注冊會計師曾是ABC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于2020年2月退休,退休后仍從ABC會計師事務所獲取股東分紅。于2020年12月加入甲公司擔任獨立董事。
(5)審計項目組全體成員接受邀請參加甲公司團建活動,全體參與人員均獲得空氣凈化器一臺。
(6)乙公司是甲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乙公司聘請ABC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與采購交易相關的內部審計服務,提供該服務的人員不是甲公司的審計項目組成員。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是否可能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規定的情況,并簡要說明理由。

李老師
2021-08-11 10:38:45 4551人瀏覽
您要注意本題的被審計單位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也就是說2018年之前被審計單位是非上市實體,所以連續審計幾年都是可以的,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是在被審計單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只能再審計2年,即18/19年。
所以2020年繼續審計就是違反獨立性的。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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