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C,D
答案分析:選項A并未指明審批時間,無法為“企業已付、銀行未付”調節項提供審計證據。

李老師
2025-06-04 21:08:38 225人瀏覽
B選項要求函證供應商2024年末的應付賬款余額。如果企業確實在年底前支付了材料款(即支票已開出),那么這筆應付賬款在12月31日應當已經被沖減。通過函證,若供應商確認此時應付賬款余額減少或為零,就能證明企業確實完成了支付,從而支持“企業已付”這一調節項的合理性。這相當于用應付賬款的變動間接驗證了付款的真實性和期間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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