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3)針對資料四第(1)至(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徐老師
2022-07-26 07:58:45 1306人瀏覽
期中做了控制測試,即使剩余期間沒有重大變化,也是要針對剩余期間獲取補充證據的呀。相關原文表述為:
如果已獲取有關控制在期中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并擬利用該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序:(1)獲取這些控制在剩余期間發生重大變化的審計證據;(2)確定針對剩余期間還需獲取的補充審計證據。
【除非期中實施控制測試,就發現控制無效,此時就無需針對剩余期間實施控制測試了】
您看您還有哪里不太理解,歡迎提問,我們繼續討論,苦盡甘來終是甘,山河星月皆賀禮,加油!相關答疑
-
2023-12-20
-
2023-08-25
-
2023-08-19
-
2023-07-16
-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