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甲公司存貨盤點過程存貨無法停止移動,甲公司采取在倉庫內劃分出獨立的過渡區域,將預計在盤點期間領用的存貨移至過渡區域、對盤點期間辦理入庫手續的存貨暫時放在過渡區域,A注冊會計師評價及認可了甲公司存貨劃分獨立過渡區域的盤點方式后未再關注。
(2)針對轉運外銷的以標準規格包裝箱包裝的存貨,A注冊會計師檢查了包裝箱的數量并根據每箱的標準容量確定了存貨的數量。
(3)由于惡劣天氣,A注冊會計師無法前往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A注冊會計師實施了替代審計程序。
(4)A注冊會計師評估認為乙公司存貨數量可能存在舞弊風險,與管理層討論存貨數量的問題,并告知其將對特定存放地點的存貨實施監盤。
(5)丙公司2020年在途原材料存貨于2021年1月4日驗收入庫,管理層在2021年1月5日實施盤點時將這些存貨納入了盤點范圍,A注冊會計師在實施監盤的基礎上,檢查了這些存貨的驗收入庫單據等,結果滿意。
(6)丁公司有大批產成品存貨存放在母公司,A注冊會計師電話詢問后確認了該批產成品存貨的數量和狀況。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考核點:存貨監盤
事項(1)
依據: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詢問管理層以及閱讀被審計單位的盤點計劃等方式,了解被審計單位對存貨移動所采取的控制程序和對存貨收發截止影響的考慮。例如,如果被審計單位在盤點過程中無法停止生產,可以考慮在倉庫內劃分出獨立的過渡區域,將預計在盤點期間領用的存貨移至過渡區域、對盤點期間辦理入庫手續的存貨暫時存放在過渡區域,以此確保相關存貨只被盤點一次。
在實施存貨監盤程序時,注冊會計師需要觀察被審計單位有關存貨移動的控制程序是否得到執行。同時,注冊會計師可以向管理層索取盤點期間存貨移動相關的書面記錄以及出、入庫資料作為執行截止測試的資料,以為監盤結束的后續工作提供證據。教材P260。
原因分析:被審計單位劃分出獨立的過渡區域,內控設計的沒有問題,但是注冊會計師要看被審計單位是否執行了。
事項(2)
原因分析:對于成箱的存貨,一定要開箱檢查(可抽樣),防止箱子里面是空的。
事項(3)
依據:因不可預見的情況導致無法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有時,由于不可預見情況而可能導致無法在預定日期實施存貨監盤,兩種比較典型的情況包括:一是注冊會計師無法親臨現場,即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其無法到達存貨存放地實施存貨監盤;二是氣候因素,即由于惡劣的天氣導致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存貨監盤程序,或由于惡劣的天氣無法觀察存貨,如木材被積雪覆蓋。
如果由于不可預見的情況無法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注冊會計師應當另擇日期實施監盤,并對間隔期內發生的交易實施審計程序。教材P263。
易錯易混點:一定要區分存貨監盤的兩種特殊情況的處理,是高頻考點。一是存貨監盤不可行,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二是不可預見的情況導致無法監盤,則應另擇日期監盤,不能實施替代程序。
事項(4)
原因分析:舞弊,簡單來說就是被審計單位弄虛作假,所以此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一些被審計單位不可預見的審計程序,打被審計單位一個措手不及,所以不應當提前告知存貨監盤地點。
事項(5)
原因分析:存貨監盤的范圍,主要是看在某個時點上,該存貨是否屬于被審計單位,原材料1月4日入庫,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存貨,所以是應該納入盤點范圍的。
事項(6)
依據: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貨對財務報表是重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一項或兩項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該存貨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①向持有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第三方函證存貨的數量和狀況。
②實施檢查或其他適合具體情況的審計程序。根據具體情況(如獲取的信息使注冊會計師對第三方的誠信和客觀性產生疑慮),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實施其他審計程序是適當的。其他審計程序可以作為函證的替代程序,也可以作為追加的審計程序。
其他審計程序的示例包括:
①實施或安排其他注冊會計師實施對第三方的存貨監盤(如可行);
②獲取其他注冊會計師或服務機構注冊會計師針對用以保證存貨得到恰當盤點和保管的內部控制的適當性而出具的報告;
③檢查與第三方持有的存貨相關的文件記錄,如倉儲單;
④當存貨被作為抵押品時,要求其他機構或人員進行確認。教材P263。
原因分析:存貨存放在母公司,實務中可能會存在這種情況,但是不能僅問一下就可以了,因為母公司是被審計單位的關聯方,可能會聯合起來騙注冊會計師,所以審計時不能僅僅依靠詢問,而是要結合函證或監盤等審計程序。
田老師
2021-08-06 15:25:30 4805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1.是所有由第三方保管的存貨都要考慮具有合理的商業理由嗎,
不是的,本題是因為母公司保管,涉及關聯方,所以才考慮商業理由的合理性
2.涉及第三方保管的存貨還需要做什么程序呢
首選程序是函證,我們看教材中針對這里給出的程序: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貨對財務報表是重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一項或兩項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該存貨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①向持有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第三方函證存貨的數量和狀況。
②實施檢查或其他適合具體情況的審計程序。根據具體情況(如獲取的信息使注冊會計師對第三方的誠信和客觀性產生疑慮),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實施其他審計程序是適當的。其他審計程序可以作為函證的替代程序,也可以作為追加的審計程序。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祝您輕松過關,加油!
相關答疑
-
2025-06-19
-
2025-05-30
-
2024-08-23
-
2024-08-19
-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