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ABC會計師事務所的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20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中與風險應對程序相關的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針對識別出的與財務報表整體廣泛相關的特別風險,A注冊會計師通過擴大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的范圍予以應對。
(2)實施應收賬款函證程序時,A注冊會計師為提高函證程序的不可預見性,以資產負債表日為函證截止日實施函證。
(3)在評估銷售業務重大錯報風險時,通過了解甲公司內部控制,預期其相關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A注冊會計師實施控制測試。
(4)A注冊會計師針對截至7月31日的應付賬款相關內部控制實施了控制測試,獲取了該控制有效運行的審計證據,不再關注。
(5)針對識別出的銷售收入的舞弊風險,A注冊會計師僅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予以恰當應對。
(6)針對識別出的有關應付賬款低估的重大錯報風險,A注冊會計師選擇包含在財務報表金額中的項目,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田老師
2021-04-19 15:56:59 3050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題目中并沒有跡象表明未實施實質性程序,根據教材原文: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1)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2)僅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所以這里是恰當的~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祝您輕松過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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