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因在測試材料采購相關控制時發現控制未得到有效執行,A注冊會計師將材料采購的審計由綜合性方案改為實質性方案,并重新編制審計計劃工作底稿,刪除了被取代的原審計計劃的工作底稿。
(2)A注冊會計師在對甲公司的原材料采購業務選取采購訂單實施細節測試時,以單筆訂單作為抽樣單元,將供應商名稱作為測試訂單的識別特征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中。
(3)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間,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交叉索引,并對審計檔案歸檔工作的完成核對表簽字認可。
(4)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間收到一份應付賬款詢證函回函,回函結果與審計報告日前對該項目實施替代程序得出的審計結論一致。A注冊會計師將該回函歸入審計工作底稿中,并刪除了記錄替代程序的審計工作底稿。
(5)A注冊會計師根據所內質量檢查的要求,在歸檔后的審計工作底稿中補充記錄了審計報告日前項目組討論的情況。對該事務性變動,A注冊會計師將修改審計工作底稿的理由,以及修改的時間和人員記錄于檔案變動登記表后,歸還了審計檔案。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2022年)

韓老師
2023-04-07 17:47:29 1753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教材沒有原文。是可以這樣來理解的,因為出具報告時要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如果在出具報告前應付賬款未收到回函,是要實施替代程序的,題中說已經出具了審計報告,就是在出具報告前已經實施了恰當的替代程序,才出報告的,所以替代程序是對的,不能刪除。
題中說的是“歸檔期間”收到回函,歸檔期間是審計報告日后
相關答疑
-
2025-06-19
-
2025-06-18
-
2023-08-24
-
2023-08-01
-
202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