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統一設計、實施和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實現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和信息管理五方面的統一管理,分所或分部可以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獨立管理。
(2)質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對本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承擔責任,主要負責人對質量管理體系承擔最終責任,其他人員無須承擔責任。
(3)針對員工晉升合伙人的管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綜合考慮擬晉升人員的執業理念、職業價值觀、職業道德、專業勝任能力和執業誠信記錄,并將其承接和執行業務的收入或利潤作為晉升合伙人的首要指標。
(4)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或保持客戶關系或具體業務時,不應考慮在財務和運營方面對優先事項的安排。
(5)針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應當根據缺陷的性質和影響程度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但無須與相關責任人員的考核、晉升和薪酬掛鉤。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5)項,逐項指出ABC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內容是否違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管理》和《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2號——項目質量復核》的相關規定。如違反,簡要說明理由。

高老師
2022-08-20 14:58:12 1869人瀏覽
財務和運營方面對優先事項的安排指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業務時優先考慮能獲得的財務利益和運營方面的好處。會計師事務所在運營方面的優先事項可能包括市場份額的增長、聚焦于特定行業或新業務拓展等;會計師事務所在財務方面的優先事項可能更多關注其盈利能力。如果會計師事務所過于強調經濟利益優先,則可能為取得較高的業務收入而承接一些高風險的客戶,這些客戶的風險可能超出會計師事務所的承受能力,從而可能給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帶來不利影響。所以說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或保持客戶關系或具體業務時是要考慮在財務和運營方面對優先事項的安排,因為這一事項會對承接和保持具體業務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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