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額審計證據不足,為何不能僅發表保留意見?
老師您好,如果不能對期初余額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應該會影響資產負債表吧,他不是累計的結果嗎?為什么解析說可以對資產狀況發表無保留?利潤表和現流表只是當期數,又為什么發表非無保留意見呢?
問題來源:
下列關于期初余額對本期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影響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
如果前任注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了非無保留意見,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該審計報告對本期財務報表的影響。如果導致出具非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事項對本期財務報表仍然相關和重大,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本期財務報表發表非無保留意見,選項C不正確。如果不能針對期初余額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發表下列類型之一的非無保留意見:①發表適合具體情況的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②除非法律法規禁止,對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如相關)發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而對財務狀況發表無保留意見,選項D不正確。

高老師
2019-09-06 14:57:46 4032人瀏覽
比如說無法獲取的期初余額的審計證據涉及的只是利潤報表項目,那么此時就可能對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如相關)發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而對財務狀況發表無保留意見。這里描述的僅是一種可能性,而選項D強調了“只能在審計報告中發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說法過于絕對,忽略了老師所說的這種可能性。而雖然利潤表項目反映的是發生額,但是利潤表中也是存在上期損益的盈余情況的,所以不能說只要提到的期初余額就只涉及資產負債表的問題,而不涉及利潤表。所以答案所說的僅對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如相關)發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這種可能性本身并不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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