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財務報表無法表示意見下可以提及的內容
第二小題 對重要海外子公司乙,無法獲取審計證據,為什么還能增加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呢?
對于已發表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受限
為什么還能增加對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呢?
問題來源:

田老師
2024-05-29 09:11:58 908人瀏覽
對于第二小題中的乙公司,雖然A注冊會計師無法對其海外重要子公司執行審計工作,從而無法獲取相關審計證據,并因此擬對乙公司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但這并不妨礙在審計報告中增加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原因在于,管理層已經在財務報表中充分披露了乙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的重大不確定性和未來應對計劃。這些信息是公開且已披露的,不屬于需要額外審計證據來支持的內容。因此,即便在無法表示意見的背景下,A注冊會計師仍可以在報告中提及這些已披露的重大不確定性,以提醒報表使用者關注這一情況。這樣做并不矛盾,也符合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要求。
無法表示意見中,只是不能有關鍵審計事項段和其他信息部分,是可以有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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