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4)針對資料五第(1)至(3)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朱老師
2023-05-13 01:44:28 3372人瀏覽
考查第18章第一節P423評價錯報這塊內容,重新評估重要性,有教材原文,您參照來看一下:
1.重新評估重要性。
在評價未更正錯報的影響之前,注冊會計師應當重新評估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21號——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時的重要性》的規定確定的重要性,以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實際財務結果確認其是否適當。這是因為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重要性時,通常依據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結果的估計,此時可能尚不知道實際的財務結果。因此,在評價未更正錯報的影響之前,注冊會計師可能有必要依據實際的財務結果對重要性作出修改。如果注冊會計師對重要性或重要性水平(如適用)進行的重新評估導致需要確定較低的金額,則應重新考慮實際執行的重要性和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的適當性,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
例如,注冊會計師在計劃審計工作時確定的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為100萬元(經常性業務的稅前利潤2000萬元×5%),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為50萬元。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識別出若干項重大錯報,管理層已同意調整,合計調減稅前利潤800萬元。在評價未更正錯報之前,注冊會計師根據調整后的稅前利潤1200萬元,重新計算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60萬元)和實際執行的重要性(3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識別出的重大錯報800萬元遠遠超出計劃階段確定的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100萬元,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風險水平更大的風險,注冊會計師需要重新考慮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及其應對措施;(2)基于調整后的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和實際執行的重要性,已經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例如,實際執行的重要性降低可能意味著在采用審計抽樣實施細節測試時需要增加樣本量);(3)注冊會計師應當用調整后的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60萬元評價未更正錯報是否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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