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不恰當。附追索權的應收賬款的貼現不會使債權債務關系發生改變,甲公司不應貸記應收賬款。A注冊會計師應要求甲公司予以調整。
(3)恰當。
(4)不恰當。針對因“原址查無此單位”的異常函證,應當保持足夠的職業懷疑,對函證地址信息進行調查。/應當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檢查是否存在被審計單位虛構銷售客戶的情況,不應直接實施替代程序。
(5)恰當。

于老師
2020-08-30 17:02:44 1500人瀏覽
這里涉及部分會計的知識,對于應收賬款的貼現,我們要看是否附有追索權,如果附有追索權,那么企業并不能夠確認減記應收賬款,而應當增加短期借款等,相當于是企業從銀行借的錢,而被審計單位直接減記了應收賬款是不恰當的,調整就是借記應收賬款,貸記短期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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