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甲公司2019年末存款余額最小的5個銀行賬戶合計金額小于實際執行的重要性,A注冊會計師認為這些銀行存款余額對財務報表不重要,決定不對其實施函證程序,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理由。
(2)A注冊會計師填制了應收賬款詢證函電子版,由甲公司財務人員核對信息、打印并加蓋甲公司印章,由A注冊會計師裝函并寄發。
(3)在實施應收賬款函證程序時,A注冊會計師將財務人員在發函信封上填寫的客戶地址與銷售部門提供的客戶清單中的地址進行核對后,親自將詢證函交予快遞公司發出。
(4)甲公司未對貨到票未到的原材料進行暫估。A注冊會計師從應付賬款明細賬中選取90%的供應商實施函證程序,要求供應商在詢證函中填列余額信息。
(5)注冊會計師在甲公司銷售人員陪同下實地走訪其客戶丁公司,并現場函證應收賬款余額及本年銷售額。在丁公司財務人員與甲公司銷售人員對賬并辦理回函手續時,A注冊會計師前往采購部門訪談了采購經理,結果滿意。
(6)甲公司國內供應商丙公司的回函未加蓋印章,A注冊會計師與丙公司財務人員電話核實了回函信息,據此認可了回函結果,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電話溝通情況。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盧老師
2020-09-16 15:40:47 3179人瀏覽
這里說甲公司未對貨到票未到的原材料進行暫估,也就是沒有登記這筆暫估的應付賬款,所以應付賬款少計了,存在低估風險
正常情況下,對于貨到票未到的原材料,貨到時要暫估入賬的,即: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然后下月初,再做反向分錄將這筆暫估的沖銷,等到實際收到票的時候按照實際的金額再入賬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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